(2)由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计算序时平均数。
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时间数列是由互相联系的两个总量指标时间数列加以计算的在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背后掩藏着与之相适应的绝对数,我们不能象总量指标时间数列那样直接计算序时平均数。只能按照数列的性质,分别计算分子、分母两个基本点总量指标时间数列的序时平均数,然后加以对比。所以,总量指标时间数列的序时平均数是基本方法,从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时间数列计算序时平均数,也应以此为基础。其算式一般写为:
式中“=”左边代表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的序时平均数,右边分子、分母分别代表子项和母项总量指标的序时平均数。在这里a、b作为总量指标时间数列(时点或时期)有三种可能: ①a、b均为时期数列。②a、b均为时点数列。③a、b一个为时点数列一个为时期数列。 (三)增长量
增长量就是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差,用公式表示为:
增长量=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a1-a0
在增长量的计算中,由于报告期水平可以大于基期水平,也可以等于或小于基期水平,所以增长量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零或负值,它们分别表示正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由于基期的确定方法不同,增长量可分为逐期增长量与累计增长量。逐期增长量是报告期水平减去基期水平说明现象逐期增长的数量;累计增长量或累积增长量则是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期水平(通常为a0)的差额,说明事物某一时期内的总增长量:
逐期增长量=a1-a0,a2-a1,……,an-an-i
累计增长量=a1-a0,a2-a0,……,an-a0
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①累计增量等于逐期增量之和,即:
(a1-a0) ( a2-a1) …… (an-an-i )= an-a0
②相邻两期累计增长量之差等于相应的逐期增量
在实际统计分析工作中,为了消除季节变动的影响,增加可比性,常计算本期发展水平与上年同期水平的增减数量,称为年距增长量。
四、平均增长量
平均增长量是增长量的序时平均数,说明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期增长的数量,较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水平法,它是将各个逐期增长量相加之后除以逐期增长量的个数,或累计增量除以时间数列项数减1,用公式表示为:
水平法:平均增长量=逐期增长量之和除以逐期增长量个数 总和法:要求用平均增长量Δ推算的各期理论水平之和等于各期实际水平之和
第三节 时间数列速度指标
一、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是指某种社会经济现象报告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反映某种现象的发展方向和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 发展速度通常以百分数表示,发展速度大于100表示上升,小于100表示下降。当发展速度很大时也可以以倍数表示,比如我们常说的“翻两番”就是以倍数关系表示的。由于对比基期的不同,发展速度又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
定基发展速度是动态数列中各报告期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固定基期一般是最初水平a0,有时可以是某一特殊水平)之比,反映现象在一个较长时期内的发展变动程度。因此,定基发展速度又称为总发展速度。其计算公式为:
环比发展速度是动态数列中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之比。反映现象逐期发展变动的程度。如果计算的单位时间为一年,这个指标也可叫做年速度。其计算公式为:
上述两种发展速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