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调整事项的概念
调整事项的特点是:
1.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2.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比较会计报表中应调整的相关项目的上年数);
(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会计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三)调整事项处理举例
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2.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以下情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的核算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通常由以下几步构成: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第一步,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是指采用债务法时,计算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调整;但是不能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