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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辅导(三)(四)
(发布时间:2007-7-4 20:48:00 来自:模考网)

  (三)材料期末计量 
  1.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品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其中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中的成本是指产成品的生产成本。
  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等原因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1.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如果存在着存货数量多、单价低等情况,存货跌价准备也可以存货类别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的应计提的准备,然后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
  3.值得注意的是:
  (1)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则不存在合同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两个部分,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因存货价值回升而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当期应转回的金额。 
  (2)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的同时,应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按存货类别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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