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资料 —> 财会类 —> 注册资产评估师
 
2006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辅导(六)
(发布时间:2007-7-4 20:48:00 来自:模考网)

掌握以下内容:
  (1)资产减值的认定。
  (2)单项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3)单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4)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会计处理。
  (5)商誉减值的处理。

  一、资产减值的认定
  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某项资产如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减值损失;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企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如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印花税、其他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2.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1)计算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计算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企业应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取其较高者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三、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一)单项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资产的会计处理
  已计算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额、摊销额。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企业应当重新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或预计净残值率,下同),并区别情况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如果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没有发生变更,企业仍应遵循原有的折旧方法(摊销方法),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摊销方法);如果资产的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企业应当相应改变资产折旧方法(摊销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2] [3] [4] [5]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