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结构。
三、课程标准。
四、教学过程。
五、教材开发与管理。
六、课程评价。
七、课程管理。
八、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九、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
Ⅲ、考核知识点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
二、课程结构。
三、课程标准。
四、教学过程。
五、教材开发与管理。
六、课程评价。
七、课程管理。
八、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九、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
Ⅳ、考核要求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
识记:新课程的实施范围;新课程的指导思想。
理解:新课程的培养目标。
应用:新课程的具体改革目标。
二、课程结构。
理解:新课程的设置要求;分科课程的性质;综合课程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内容及目标;
三、课程标准。
识记:课程标准的定义;
理解:课程标准的功能;新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的区别。
四、教学过程。
识记:新的学习方式的基本特征。
应用:新课程对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定。
五、教材开发与管理。
理解:教材开发与管理的制度要求。
六、课程评价。
应用: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的有关要求;课程评价的基本规定与要求。
七、课程管理。
识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定义。
理解: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八、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理解: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有关要求。
九、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
识记:新课程推进的基本方针。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兹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并进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一 、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考核目标,包括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明确考核目标的目的在于使考生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的要求,更有针对性地、系统地学习本教材,从而使考试范围更加明确,使命题者更加准确地安排考题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层次和难易程度。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层次规定了考生应达到的知识和能力层次的要求。三个层次是递进关系,各知识和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本课程中的有关概念、原理的含义,并能正确地识记和表达。识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地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和方法的区别与联系。理解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运用,可分为简单运用和综合运用两级具体要求。简单运用,是要求在理解的基础上,运用所学过的一两个知识点去分析和解决简单的问题;综合运用,是要求在简单运用的基础上,运用所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运用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