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考核要求的说明
大纲在考核要求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等次关系。其含义:
(1)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2)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全面掌握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3) 简单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一、二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简单的问题。
(4) 综合应用: 是指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比
较复杂的问题。
二、关于命题考试
1、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来确定考试范围,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要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内容重点。
2、本课程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识记占15%,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5%,综合应用占20。
3、试题要合理安排难易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各能力层次中都会存在不同难度的问题,切勿混淆。
4、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业务题等。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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