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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WTO基础知识自学考试大纲(七)
(发布时间:2007-7-18 15:59:00 来自:模考网)

  (二)民事程序及相关措施

  (三)行政程序及相关措施

  (四)对边境措施的特别要求

  (五)刑事程序及相关措施

  (六)临时措施

  三、考核知识点

  (一) 产生背景

  (二)管辖范围

  (三)一般义务和纪律

  (四) 减让表规则与其他规定

  (五) 有关附件

  四、考核要求

  (一)  产生背景

  领会:知识产权的含义

  应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如何产生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原有国际公约的发展

  (二) 主要内容

  识记:知识产权包含的范围;知识产权的保护期;获得专利的条件;未披露信息的特征;独占性返售;争端解决的机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适用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实施的机构安排

  领会:版权的含义;商标的含义。

  (三)知识产权执法

  识记:对案件裁决的规定;诉讼当事方的权利;暂停放行的时限。

  第十一章  其他协议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信息技术协议的产生背景与主要内容。

  二、考核内容

  第一节 政府采购协议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内容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内容

  (三)机构设置和争端解决

  第三节 信息技术协议

  (一)产生背景

  (二)主要内容

  三、考核知识点

  (一) 政府采购协议

  (二)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三) 信息技术协议

  四、考核要求

  (一)政府采购协议

  识记: 政府采购协议、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信息技术协议对成员的约束力;政府采购的含义;政府采购委员会的职能。

  (二)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识记:产生背景

  (三)信息技术协议

  识记:信息技术协议的核心内容

  Ⅲ、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落实,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述说明,进而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各章分为学习目的与要求、考核内容、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等四方面内容,使自学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使考试命题范围更加清楚明确,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

  本大纲在考核要求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其中“应用”层次,还可以分为“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两个子层次。三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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