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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中外音乐史自学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07-7-18 15:59:00 来自:模考网)

中外音乐史(0730)自学考试大纲(中国音乐史部分)

  1、课程性质及设置目的

  在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知识结构体系中,《中国音乐史》是一门以传授中国音乐的发展史为目的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旨在向学生传授中国音乐的发展历史、重要形式、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通过讲授其中的重要人物、事件;基本理论、技术以及相关的人文、艺术文化,使学生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基本进程、基本特点、基本规律;培养学习者对中国传统音乐艺术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亲近感,增强他们传承、传播中国音乐文化的自觉性;为他们从事音乐学习和音乐实践提供丰富的文化、思维和理论支持。

  2、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

  课程内容:《中国音乐史》属于艺术历史学的范畴。它与中国社会的发展历史相适应。一般说来,中国音乐的发展历程,主要有远古及夏代、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等几个阶段。由于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艺术形态与服务对象的不同,中国音乐形成了宫廷音乐、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等四个种类。这些种类的内容主要涉及歌唱、演奏与作曲,乐器与器乐,乐律与乐理,乐谱与乐书,音乐思想与音乐事件,音乐交流与传播等方面。

  学科特点:本学科是一门以讲授音乐发展历史知识为主的理论课,由于时空的变异,对于它的学习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需要结合大量民间的鲜活的感性知识,相关的音响、乐谱、图画等材料。在所有音乐科目中、在所设考的专业中,它都属于一门基础性的专业理论课,是每位音乐学习者学习音乐不可或缺的重要理论素养。它与民族音乐、音乐美学等课程有一定的密切联系。

  学科要求:对于本学科的学习,需要学习者人文文化素养,尤其是要有一定的中国历史知识和学习历史的兴趣,有一定的音乐艺术技能技巧,同时对一定的民族、民俗、美学、社会学等知识要熟悉。

  3、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该书的结构有六章,即一章、远古先秦音乐;二章、秦汉魏晋南北朝音乐;三章、隋唐音乐;四章、宋元音乐;五章、明清音乐;六章、近代音乐。共计五十节。该书以缜密的言语、形象的图画、相应的曲谱,涵盖、介绍了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脉络,具有较适合于成人阅读使用的特点。但其在有些章节的设计上过于简略、集中,有些内容不易自学者独立掌握,需要做一些相应的章节调整与辅导。

  因此,考虑到所指定教材的具体情况,以及音乐史的学科特的与自学特点,其学习与复习、考试的内容,应以教材的一定章节和不按章节知识点编排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为宜。如,对于一些基本知识点的了解,可按章节循序渐进的讲授、理解与记忆,如名词解释“六代之乐”、“姜夔”。但对于一些理解性、思辨性的问题则应采用跨章节的方式讲授、考试更佳。如“中国古代音乐交流的发展特点”,这种题就涉及到从远古先秦到明清音乐,共五个章节的内容。回答这样的问题,必须将多个要点综合在一起,它必须是跨章节的。

  对于本科目的考试,首先是建立在成人自考的学科特点基础上的。主要侧重于基本知识,综合分析、理解能力的测试三个方面。考题的设计,由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两大部分组成。试题类型有名词解释、填空题、选择题、论述题等。在试题的分值安排上,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各占50,其中名词解释为10分,填空20分,选择题20分,论述题50分,总计100分。时间为2小时。

  (外国音乐史部分)

  一、课程性质及学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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