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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土地法学自学考试大纲(二十三)
(发布时间:2007-7-18 15:59:00 来自:模考网)

  (二)土地监察机构的职权

  (三)土地监察机构的措施

  第三节土地监察的内容和程序

  一、土地监察的内容

  二、土地监察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的一般准备

  (二)检查的实施

  (三)检查终结

  三、地政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考核要求:

  (一)土地监察概述

  识记:⒈土地监察的概念;⒉土地监察的作用;⒊土地监察的种类。

  (二)土地监察机构及其职责、职权

  领会:⒈土地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⒉土地监察机构的职责与职权

  (三)土地监察的内容和程序

  领会:⒈土地监察的内容;⒉土地监察的一般程序;⒊地政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章土地行政复议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原则、作用、范围和管辖、程序;了解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基本构成要素、解决办法。

  第一节土地行政争议

  一、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

  (一)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争议的特征

  二、土地行政争议的的基本构成要素

  (一)争议的双方

  (二)以地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为前提

  (三)性质属于法律纠纷

  三、土地行政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二节土地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特征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四、土地行政复议的作用

  第三节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一、土地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职责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依照有关法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二)依照《行政复议法》不能申请复议的事项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管辖

  (一)由上一级地政部门管辖

  (二)由上级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节土地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

  (一)土地行政复议申请的概念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限和条件

  二、土地行政复议的受理

  三、土地行政复议的审理

  (一)审理的准备

  (二)审理的方式

  (三)审理的内容

  (四)复议的撤回

  四、土地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复议决定的起诉与执行

  (一)复议决定的起诉

  (二)复议决定的执行

  六、复议决定的送达

  七、法律责任

  考核要求:

  (一)土地行政争议

  识记:⒈土地行政争议的概念及特征;⒉土地行政争议的的基本构成要素;⒊土地行政争议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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