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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土地法学自学考试大纲(二)
(发布时间:2007-7-18 15:59:00 来自:模考网)

  一、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土地基本国策是指国家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规划、管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确定的具有战略性的方针、策略,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其他具体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二)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是省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五)非农业建设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

  (六)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和废弃地

  第四节土地基本国法

  一、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就

  (二)问题

  二、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内容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概述

  识记:⒈土地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土地法的调整对象;⒉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二)土地基本国情

  识记:⒈土地资源国情;⒉土地管理实情。

  (三)土地基本国策

  识记:⒈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领会:⒈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四)土地基本国法

  领会:⒈ 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⒉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第二章土地立法概况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法的渊源;了解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第一节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

  一、土地立法的一般社会意义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有关土地归属和利用的各种制度及其执行,便始终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稷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

  二、土地立法的目的

  (一)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切实保护耕地

  (四)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一、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立法状况

  (一)奴隶社会的土地立法

  (二)封建社会的土地立法状况

  (三)民国进期的土地立法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

  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立法概况

  (一)土地立法的初期阶段

  (二)土地立法的破坏阶段

  (三)土地立法的发展和完善阶段

  第三节土地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四、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五、地方法规

  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七、其他法的渊源

  考核要求:

  (一)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识记:⒈土地立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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