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土地基本国策是指国家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规划、管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确定的具有战略性的方针、策略,是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其他具体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二)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是省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五)非农业建设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
(六)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和废弃地
第四节土地基本国法
一、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就
(二)问题
二、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内容
考核要求:
(一)土地法概述
识记:⒈土地的概念和特征;⒉土地法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⒈土地法的调整对象;⒉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二)土地基本国情
识记:⒈土地资源国情;⒉土地管理实情。
(三)土地基本国策
识记:⒈土地基本国策的概念。
领会:⒈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承担的责任。
(四)土地基本国法
领会:⒈ 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十年的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⒉现行《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
第二章土地立法概况
学习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土地法的渊源;了解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第一节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
一、土地立法的一般社会意义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有关土地归属和利用的各种制度及其执行,便始终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社稷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
二、土地立法的目的
(一)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二)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切实保护耕地
(四)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中国土地立法概况
一、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立法状况
(一)奴隶社会的土地立法
(二)封建社会的土地立法状况
(三)民国进期的土地立法
(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
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立法概况
(一)土地立法的初期阶段
(二)土地立法的破坏阶段
(三)土地立法的发展和完善阶段
第三节土地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四、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五、地方法规
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七、其他法的渊源
考核要求:
(一)土地立法的意义和目的识记:⒈土地立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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