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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电大)自考大纲(五)
(发布时间:2007-7-18 14:56:00 来自:模考网)

  (二)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指在环境污染和破坏发生之前,采取政治、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各种预防性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保证社会物质财富持续稳定地增长的限度之内。

  (三)防治结合

  防治结合是指立足于预防的同时,对已发生的环境问题要认真治理。

  (四)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是指从环境整体效益出发,把防和治进行有机结合的最好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好防和治、单项治理与区域治理等方面的关系。

  第三节 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的原则

  (一)污染者付费原则

  1、概念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指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以及治理污染所支付的费用应当由污染者或加害方支付,而不应由社会来承担。

  2、贯彻“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意义

  (二)开发者保护原则的

  1、概念:

  开发者保护是指一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承担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义务,对开发过程中破坏的自然环境有恢复的责任。

  2、落实“开发者保护”的主要措施

  3、贯彻“开发者保护”原则的意义

  (三)利用者补偿原则

  利用者补偿原则是指自然资源利用者应对被利用者的资源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节 公众参与原则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1、概念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都有根据一定法律程序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2、公众参与原则的内容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召开多种形式的环境论证会、听证会,保证公众对有关环境的保护活动的参与权;大力发展各种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和组织;保障公众对环境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形成

  (三)公众参与原则的必要性

  1、这是公众更好地实现环境权的必然要求

  2、这是环境问题的突出特点所决定的

  3、这是环境保护的广泛性所需要的

  (四)公众参与原则在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的体现

  1、群众有检举、控告权

  2、群众有参与管理权

  3、公众有知情权

  三、考核知识点

  (一)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三)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的原则

  (四)公众参与原则

  四、考核要求

  (一)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1、识记  该原则的概念

  2、领会  市场经济与环境保护  该原则的贯彻方法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1、识记  该原则的概念

  2、领会  预防为主原则的贯彻

  (三)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的原则

  1、识记  该原则的概念

  2、领会  该原则的意义和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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