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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电大)自考大纲(十八)
(发布时间:2007-7-18 14:56:00 来自:模考网)

  (一)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风景名胜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划定的,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二)风景名胜区的作用

  1、宝贵的旅游资源

  2、保护和改善环境

  3、促进科学研究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风景名胜区的类型

  天然名胜风景区   人工风景名胜区

  (四)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方针原则

  (五)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立法

  (六)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国家公园保护法

  (一)国家公园的概念

  国家公园是指国家批准划定的既具有完整、优美的自然生态系统合自然景观原始状态,又具有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一定规模的自然区域,经过严格保护,适度开发和合理经营,提供给公众作为旅游、休息、观光、疗养和开展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二)我国国家公园概况

  (三)我国国家森林公园的立法

  林业部1994年发布的《森林公园保护办法》

  (四)保护森林公园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人文遗迹保护法

  (一)人文遗迹的概念

  人文遗迹是指在人类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

  (二)保护人文遗迹的立法

  (三)保护文物的法律规定

  (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规定

  三、考核知识点

  (一)特殊环境保护法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

  (三)风景名胜区保护法

  (四)国家公园保护法

  (五)人文遗迹保护法

  四、考核要求

  (一)特殊环境保护法

  1、识记 特殊环境的概念和分类

  2、领会 特殊环境保护法的特点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

  1、识记 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和类型

  2、领会 自然保护区的作用 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律规定

  (三)风景名胜区保护法

  1、识记 风景名胜区的概念和类型

  2、领会 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国家公园保护法

  1、识记 国家公园的概念

  2、领会 国家公园的法律规定

  (五)人文遗迹保护法

  1、识记 人文遗迹的概念  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2、领会 保护文物的法律规定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规定

  第十一章 国际环境保护法基础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国际环境保护法是国际社会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保护世界环境和地区环境和地区环境的重要武器。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国际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了解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及我国参加的主要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主要内容。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国际环境保护法概述

  (一)当代国际环境问题及其特征

  1、当代世界主要环境问题

  2、当代世界环境问题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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