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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中国法制史(电大)自考大纲(六)
(发布时间:2007-7-18 14:56:00 来自:模考网)

  司法机关;诉讼制度。

  考核知识点:

  1、春秋时期的经济改革及其特点。

  2、春秋时期的主要立法。

  3、公布成文法的论争的意义。

  4、战国时期的改革。

  5、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行政体制的变化。

  6、战国时期的立法思想、主要法典、立法特点。

  7、《法经》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8、《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

  9、秦国的法律形式。

  10、秦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11、秦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12、秦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13、秦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14、秦国的司法制度。

  考核目的和要求:

  识记:春秋时期的经济改革及其特点;春秋时期的主要立法;战国时期的改革。秦国的法律形式;秦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主要内容;秦国的司法制度。

  领会:公布成文法的论争的意义;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行政体制的变化;《法经》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战国时期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特点。

  第四章 秦汉的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秦朝的立法思想、立法阶段、法律形式和立法特点;了解汉朝立法思想的演变、立法活动、法律形式。了解秦朝和两汉的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和司法监察制度。掌握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及其重大意义。

  课程内容:

  第一节秦朝的法律制度

  一、秦朝的立法制度

  (一)立法思想

  君主独断;法令出一;皆有法式;严法刻刑

  (二)立法阶段

  秦始皇时期;秦二世时期

  (二)法律形式

  (三)立法特点

  维护皇权;律文繁密;刑罚严苛;株连广泛。

  二、秦朝的行政法律制度

  皇帝的由来和地位;三公九卿的内容和职掌;地方行政体制的内容。

  三、秦朝的刑事法律制度

  刑法原则;刑罚制度;主要罪名

  四、秦朝的民事法律制度

  五、秦朝的经济法律制度

  (一)农业管理立法

  (二)牧业管理立法

  (三)手工业管理立法

  (四)商业管理立法

  秦朝采取的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措施。

  (五)徭役立法

  六、秦朝的司法监察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三)监察制度

  第二节汉朝的法律制度

  一、汉朝的立法制度

  (一)立法思想

  (二)立法活动

  (三)法律形式

  二、汉朝的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体制

  中央行政体制地方行政体制

  (二)官吏管理制度

  三、汉朝的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事原则

  (二)形制改革

  (三)刑罚制度

  (四)主要罪名

  四、汉朝的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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