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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7年下半年中国法制史(电大)自考大纲(十五)
(发布时间:2007-7-18 14:56:00 来自:模考网)

  (三)监察制度

  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鸦片战争后清朝(清末)的法律制度

  一、鸦片战争后清朝(清末)的立法制度

  (一)立法思想

  “参酌各国法律”:“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

  (二)修律机构

  修订法律馆;考察政治馆;宪政编查馆

  (三)立法特点

  打破传统的立法模式;反映“礼法之争”。

  二、清末的预备立宪

  (一)预备立宪的政治背景

  日益高涨的人民革命斗争;日益扩大的立宪派活动;日益深化的帝国主义侵略。

  (二)预备立宪的宗旨

  “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三)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

  官制改革的时间、目的、内容和评价。《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主要内容。《谘议局章程》的颁布、主要内容和谘议局的设立。《资政院院章》的颁布、主要内容和资政院的设立。《内阁官制》的主要内容和“皇族内阁”的设立。《十九信条》的主要特点。

  三、清末的行政立法

  (一)《各学堂管理通则》

  《各学堂管理通则》的主要内容。

  (二)《结社集会律》

  《结社集会律》的主要内容。

  (三)《违警律》

  《违警律》的主要内容。

  (四)户口管理法

  户口管理法的种类和主要内容。

  四、清末的刑事立法

  (一)《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现行刑律》的颁布、性质和主要内容。

  (二)《大清新刑律》

  《大清新刑律》的颁布、性质和主要内容。

  五、清末的民事立法

  (一)《大清现行刑律》中的民事内容

  (二)《大清民律草案》

  六、清末的商事立法

  (一)《钦定大清商律》

  《商人通例》的颁布和主要内容;《公司法》的颁布和主要内容。

  (二)《破产律》

  《破产律》的颁布和主要内容。

  (三)《大清商律草案》

  (四)商事法规

  七、清末的司法制度

  (一)确立司法制度的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特点;《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颁布和主要特点;《大清刑事诉讼法草案》的颁布;《大清民事诉讼法草案》的颁布;《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的颁布和和主要内容;《法院编织法》的主要内容;法院组织法规。

  (二)司法机关的调整

  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整;审判机关的调整;检察机关的设置

  (三)诉讼制度的改革

  区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实行四级三审制;采用新式的司法原则和制度。

  (五)司法主权的破坏

  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含义和影响。会审公廨的设立、含义和影响。观审制度的形成、含义和影响。

  第四节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一、太平天国的立法制度

  (一)立法思想

  农民的平等平均思想;基督教教义;封建主义思想。

  (二)立法活动

  定都前的主要立法;定都后的主要立法;内讧后的主要立法。

  (三)立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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