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式中:Wi——各指标权重系数。
综合评价法具体步骤如下:
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②确定指标权重。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有:直接打分法、对比求和评分法、环比评分法、逻辑判断评分法和功能系统评分法等。
③确定指标分值。对于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分的方法确定分值;对于定量指标,可先计算出数值,然后参考定性指标的评价方法,将该数值与事先确定的评价等级标准中的标准分值进行比较,视其满足程度确定指标得分。功能评分可通过组织专家(或有经验人员)小组会议进行或由各专家个人分别评分,然后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或中位数法进行整理后作为评价指标的分数值。
④计算综合评价得分,确定评价结论。
指标得分=指标分值×该指标权重

十、建筑物的损耗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筑物损耗部分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筑物损
耗的概念、内容及损耗确定方法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判断建
筑物损耗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建筑物损耗确定方法。
2.熟悉以下内容
(1)建筑物损耗及其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2)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勘察工作程序和现场勘察要点。
(三)要点内容
1.建筑物损耗及其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建筑物的损耗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建筑物效用递减,从而引起的价值上的损失。具体体现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种类型。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将其归类为物质因素、功能因素和经济因素三类。
(1)物质因素。引起建筑物实体损耗的因素有:因使用产生的破损;随时间或风雨侵蚀等自然作用而产生的自然老化;因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发生的损坏;人为造成的破坏。
(2)功能因素。功能的损耗因素,指由于技术革新、设计变化等而导致建筑物的功能落伍引起的损耗。功能退化引起的损耗包括:技术更新,指科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设计变化,含消费观念的变更。在房地合估时,建筑物的用途与土地的最佳利用不一致而产生的价值损耗,也属于建筑物的功能性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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