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汁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9.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为:
(1)熟悉工程量清单;
(2)研究招标文件;
(3)熟悉施工图纸;
(4)了解施工组织设计;
(5)熟悉加工订货的有关情况;
(6)明确主材和设备的来源情况;
(7)计算工程量;
(8)确定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9)计算综合单价;
(10)计算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11)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汇总、合并、计算出工程造价。
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可用表8-1表示。
表8-1 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10.工程量清单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费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价格表。
九、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设工程财务评价、功能评价内容与方法的掌握和在资产评估工作中的运用情况,考核考生掌握财务评价和功能评价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财务评价的指标体系;
(2)财务评价中反映项目盈利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
(3)财务评价中反映项目清偿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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