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及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的检验机构和认可的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以推动和组织有关部门对进出口商品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节 我国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种类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由政府商检机构、公证机构、制造厂商或出口商或进口商对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后,结合出口合同和信用证要求签发的证书。它的作用主要有: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作为买卖双方向海关申报及清关的必要文件;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作为某些商品的计价依据。
目前,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主要有:
1、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是证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等实际情况的证明文件,具体证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是否符合买卖合同或有关规定。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Quantity),是证明进出口商品重量或数量的证件,其内容为货物经何种计重方法或计量单位得出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证明有关商品的重量或数量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
3、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是用于证明进出口商品包装及标志情况的证书。进出口商品包装检验,一般列入品质检验证书或重量(数量)检验证书中证明,但也可根据需要单独出具包装检验证书。
4、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lnsp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肉、禽畜肉罐头、皮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凡加上卫生检验内容的,称兽医卫生检验证书(Veterinary 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5、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又称健康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或使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
6、消毒检验证书(1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isinfection),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卫生安全的证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等商品。
7、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是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件,主要证明使用的药物、熏蒸的时间等情况。如国外不需要单独出证,可将其内容列入品质检验证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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