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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归纳(十五)(二)
(发布时间:2007-5-31 18:35:00 来自:模考网)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审查的重点是专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重点介绍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中还应载明投标有效期。

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

(1)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1)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情况。

(2)投标人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一般应注意:

1)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2)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3)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4)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6)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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