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备、材料采购投标文件的编制
设备、材料采购投标文件有以下基本内容:①投标书;②投标设备数量及价目表;③偏差说明书书,即对招标文件某些要求有不同意见的说明;④证明投标单位资格的有关文件;⑤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⑥投标保证金(根据需要定);⑦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熟悉建设工程招标程序,了解FIDIC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共有16个环节(见教材第275页图7.1.1)。
(二)国际工程招投标程序综述
(1)国际工程招投标程序(见教材第278页图7.1.2)。
(2)FIDIC招标程序。新版的《FIDIC招标程序》全面反映了国际上建设行业当今招投标的通行做法,提供了一个完整、系统的国孙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具有实用性、灵活性。
第二节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投标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了解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
二、了解建设项目总承包投标报价。
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掌握标底的概念、编制程序、遵循原则、主要依据、编制方法以及标底的审查内容
(一)标底的概念
标底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指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
(二)编制标底的主要程序。
(1)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
(2)提供资料,进行标底计算。
(3)参加交底会及现场勘察。
(4)编制标底。
(三)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2)按工程项目类别计价。
(3)标底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4)标底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5)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的风险金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
(6)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7)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密封报送招标管理机构审定。审定后必须及时妥善封存,直到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
(四)编制标底的主要依据
(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
(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等。
(6)标底的编制方法
(五)标底的编制方法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的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
2.综合单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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