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资料 —> 工程类 —> 监理工程师
 
2007年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复习指导(第二章)(六)
(发布时间:2007-5-25 15:15:00 来自:模考网)

  1.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2.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济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3.监理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

  4.我国公司制监理企业具备的特征是: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5.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的特征是:

  (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

  (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这种凭证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流通,必须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转让,且要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

  (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即把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脱钩,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只以公司所有的资产偿还债务;

  (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

  (7)公司账目可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7.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8.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9.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在对外经营业务时,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委托,监督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行使公司财产所有者职权;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掌握公司经营权。

  十一、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1.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主要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收藏此页】【字体: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