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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三(四)
(发布时间:2007-5-15 20:08:00 来自:模考网)

1.主管。
2.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大小。
3.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法院的辖区;二是当事人或诉讼标的与人民法院辖区的关系。
4.地域管辖可分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5.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以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6.特别管辖不妨碍普通管辖的适用,即得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特定人民法院管辖。
7.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0.23.32
三、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调解协议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2.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符合三个要求:一是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二是必须与案件直接利害关系;三是必须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3.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成年,终于死亡或宣告无行为能力。
4.当事人的更换和追加、诉讼权利的承担。
5.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是同类的,因而合并审理的诉讼。
6.诉讼代表人分为人数确定的诉讼代表人和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7.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部分或者全部的独立请求权,或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他人之间已开始的诉讼的人。
8.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不需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只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理权基于亲权和监护权而取得。委托代理权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
9.民事诉讼证据必须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民事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10.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11.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
12.先予执行的概念、条件、范围和程序。
1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0.48.08
四、审判程序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撤诉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类。
3.诉讼终结的特殊原因包括: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承担义务的人;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4.反诉是指原告起诉后,被告于同一诉讼程序对原告起诉。
5.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6.当事人申请再审。如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7.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并由同级人民法院审理再审的案件。人民检察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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