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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班讲义(五)(二)
(发布时间:2007-5-15 12:26:00 来自:模考网)

制审批应相互分离的原则。
  三、政府会计监督(P67)
  1.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P6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解释】本考点曾在2001年、2003年的综合题中出现,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例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税务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答案】D
  2.会计工作监督的监督对象(P67)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P68)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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