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系列谈之《综合法律知识》辅导:法律制定的特点和阶段
1.法律制定的特点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会、国家立法机关等)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或法典)和法律的活动。
无论是广义的立法,还是狭义的立法,都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活动的形式之一。
这个国家机关不是指所有的国家机关,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其他机关是没有权力制定法律的。主体是特定的,特定的有权的国家机关或者这些国家机关授权的机关。其他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团体没有权力制定法律。
在国家机关范围内对于其他没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排除。
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重要的活动,但不是唯一的,立法活动只是其中一个。
(2)法律制定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首先,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定活动都不是随意的,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其次,不同国家的立法程序虽然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根据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来确定的,即法律制定活动本身也必须法律化、程序化、制度化。再次,立法程序不仅包括对法律制定活动本身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还往往包括人们从事这一工作的经验积累,即对某些立法技术的规定。
(3)法律制定是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法律制定的直接目的是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实际上是对社会实行国家领导的一种方式。法律制定是一种综合性的活动,它不仅包括产生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而且包括对已有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活动。这些活动在立法过程中有可能是单独出现的,如只有制定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同时出现的,如既有修改,也有废止的情况。
2.法律制定的阶段
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阶段,即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和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
(1)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起草阶段。这一阶段从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列入起草工作开始,直到把草案提交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进行审议、讨论为止。
(2)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通过阶段。这一阶段,各种立法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有关的四个程序进行的,即: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较之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在形式上更具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通常所说的“立法程序”,主要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过程和步骤。
(3)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又可以称为法律制定的后续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立法活动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和补充;法的实施细则的制定;法的废止;法的整理;法的汇编;法典编纂。
· 200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07-4-25 16:32)
· 200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07-4-25 16:32)
· 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07-4-25 16:32)
· 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07-4-25 16:32)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特点(07-4-25 16:32)
· 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辅导:复习思路(07-4-25 16:32)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法律的基本特征(07-4-25 16:32)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法律的作用(07-4-25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