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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级《财务管理》考试大纲(二)2(十三)
(发布时间:2007-4-24 13:03:00 来自:模考网)

  (四)除息日

  在除息日,股票的所有权和领取股息的权利分离,股利权利不再从属于股票,所以在这一天购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能享有已宣布发放的股利。另外,由于失去了“附息”的权利,除息日的股价会下跌,下跌的幅度约等于分派的股息。

  (五)股利发放日

  在这一天,公司按公布的分红方案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实际支付股利。

 

第四节  股票分割和股票回购

  一、股票分割

  股票分割又称股票拆细,即将一张较大面值的股票拆成几张较小面值的股票。

  股票分割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一般只会使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增加,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各账户(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余额都保持不变,股东权益的总额也保持不变。

 

  股票分割的作用主要有:

  1.股票分割会使公司股票每股市价降低,买卖该股票所必需的资金量减少,易于增加该股票在投资者之间的换手,并且可以使更多的资金实力有限的潜在股东变成持股的股东。因此,股票分割可以促进股票的流通和交易。

  2.股票分割可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前景良好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3.股票分割可以为公司发行新股做准备。公司股票价格太高,会使许多潜在的投资者力不从心而不敢轻易对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在新股发行之前,利用股票分割降低股票价格,可以促进新股的发行。

  4.股票分割有助于公司并购政策的实施,增加对被并购方的吸引力。

  5.股票分割带来的股票流通性的提高和股东数量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公司股票恶意收购的难度。

  二、股票回购

  (一)股票回购及其法律规定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的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价格购买回来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二)股票回购的动机

  在证券市场上,股票回购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点:

  1.现金股利的替代

  对公司来讲,派发现金股利会对公司产生未来的派现压力,而股票回购属于非正常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的派现压力。对股东来讲,需要现金的股东可以选择出售股票,不需要现金的股东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股票。因此,当公司有富余资金,但又不希望通过派现方式进行分配的时候,股票回购可以作为现金股利的一种替代。

  2.提高每股收益

  由于财务上的每股收益指标是以流通在外的股份数作为计算基础,有些公司为了自身形象、上市需求和投资人渴望高回报等原因,采取股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实际支付股利的股份数,从而提高每股收益指标。

  3.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

  股票回购可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杠杆水平。

  4.传递公司的信息以稳定或提高公司的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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