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一、主要内容
1、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2、监理工程师概述
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二、重点难点
1、建设程序
2、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3、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4、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监理工程师概述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专业人员。
(03)53.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有( C、E )。
A.具有高级职称
B.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
C.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D.参加全国或地方监理协会
E.经过监理工程师注册并从事监理工作
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由于建设监理业务是工程管理服务,是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知识的系统工程,执业资格条件要求较高。因此,监理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更重要的是应掌握并应用合同、经济、法律知识,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三)良好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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