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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报检员资格考试辅导讲义(二十四)
(发布时间:2007-4-18 20:24:00 来自:模考网)

第七节        入境食品

一、    围:食(饮)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

(含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产品,但不宜治疗为目的)

二、报检要求:

1、预包装食品:进口前申请《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提交申请书、检测样本,检测,发证)

*、以保健食品名义报检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取得保健食品批号。进口时,增做“功能性复合试验”,通过后发放《卫生证书》。

2、检验检疫后核发《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三、单    据:报检单、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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