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典、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针对疫情形势,卫生部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加强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禽流感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为做好2004年冬和2005年春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治工作,卫生部制定下发了《2004-2005年冬春季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对各地流感(禽流感)防控做出具体部署。各地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全年未发生非典爆发疫情和人感染禽流感疫情。
做好艾滋病、血吸虫病和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在认真总结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家加强领导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狠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国务院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卫生部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控制措施,推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艾滋病检测网络,在全国300个艾滋病流行重点县开展自愿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建立完善抗病毒药品的采购与分配体系。规范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努力推广预防性干预措施。卫生部会同财政部落实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8亿多元,重点扶持河南、云南、新疆等中西部地区。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5月份召开了“中国艾滋病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外记者招待会,国内外反应良好。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宣传教育活动掀起高潮。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北京佑安医院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探望艾滋病病人,慰问工作在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并作了重要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医疗卫生工作者。
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场所、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疫情较重的重点地区的健康教育工作,扩大对高危人群干预的试点。积极会同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社会团体,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对血吸虫病、结核病明确救治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救治重病患者、普及防治知识,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国务院召开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和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防治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各地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了防治工作的开展。
同时,国家加大了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资金投入力度。2004年,卫生部会同财政部安排补助地方重大疾病防治经费153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和公共卫生工作;同时,努力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各类项目承诺资金超过18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各地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参考资料5:
全国卫生系统狠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各地成立了卫生应急处理协调机构,明确职责,建章立制,组织协调,规范应急处理工作。为了及时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卫生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分析疫情,探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各地也组织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健全疫情信息网络。2004年1月,全国正式启动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网络报告传染病疫情,提高了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动态统计和分析。与此同时,卫生部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04年1月起,按照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原则,开始实行定期疫情信息发布制度,定期按月、季、年向社会发布全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各地组建卫生应急队伍的基础上,卫生部组建10支国家级救灾防病医疗救治队伍,及时指导支持地方处置突发事件。卫生部和各地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能力。2004年4月,安徽、北京发生非典疫情,各地紧急启动应急机制,反应及时。经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迅速控制并扑灭了疫情。2004年10月,青海部分地区发生了鼠疫疫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迅速派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与当地卫生医疗工作者共同努力,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流行蔓延。当印度洋地震海啸灾情发生后,我国政府迅速组派卫生救援队赶赴受灾国家帮助救援。建设中的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正经受着实战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