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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十八章学习辅导(3)
(发布时间:2007-3-10 10:19:00 来自:模考网)

1、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和年会费

    在期货交易所获得会员资格的企业,其认购的会员资格费作为一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如申请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其会员资格费在年度终了后按其原认缴数额予以退还;如企业转让会员资格,应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款与期货会员资格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期货投资损益。

    企业在期货交易所认购了会员资格后,成为期货交易所的一名会员,并能取得一个基本交易席位,如果企业在取得基本席位后另外申请交易席位,期货交易所要按一定标准向申请的会员一次性收取席位占用费,支付的席位占用费单独设置“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企业取得的基本席位之外的席位不可转让,但可以退还,并退还企业原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企业取得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按规定向期货交易所交纳年会费。企业交纳年会费计入管理费用。

    2、商品期货业务的披露。

    “期货保证金”、“应收席位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账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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