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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大纲(六)
(发布时间:2006-6-23 9:43:00 来自:模考网)

  (五)职业责任保险

  熟悉职业责任风险,理解职业责任保险的概念及其与职业责任风险的关系;掌握职业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熟悉和掌握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与承保方式以及赔偿限额与保险期限的规定;了解和熟悉职业责任保险的业务种类。

  九、信用保证保险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信用保证保险的性质、特点和发展信用保证的意义;国内和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体制特点、保险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费率的厘定特点,以及承保、理赔;投资保险的特点、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厘定的特点以及理赔;保证保险的类型、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特点以及承保与赔偿处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的区别,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诚实保证保险的承保和理赔实务操作要点等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及实际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

  (一)信用保证保险及其特征

  熟悉信用保证保险的概念和发展特点;掌握信用保证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的区别、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区别;了解信用保证保险所承保的风险。

  (二)信用保险

  熟悉举办信用保险的意义和信用保险的分类;了解国内信用保险的主要险种和特点;熟悉出口信用保险的特征和各国不同的经营体制;了解出口信用保险的类型,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以有在承保中如何掌握责任限额;熟悉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的含义;了解厘定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率是一般应考试的主要因素;了解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要求和方式、理赔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了解发展投资保险的意义,熟悉投资保险的主要特点;熟悉投资保险的责任范围,特别是征用风险、汇兑风险和战争风险的内容,了解其免除责任;熟悉投资保险承保要点,包括确定保险金额和依据;熟悉投资保险和理赔中有关赔偿期限和赔偿金额的规定。

  (三)保证保险

  了解确实保证保险和诚实保证保险的类型及其特点;了解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种类,熟悉合同保证保险的一般责任,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特点,承保与理赔处理的一般要求,熟悉合同保证保险与一般合同担保的区别;熟悉产品质量保险的责任范围,了解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承保与理赔的一般特点,熟悉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的区别;了解诚实保证保险的一般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熟悉诚实保证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十、人寿保险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人寿保险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特征;对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各个险别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人寿保险标准条款的有关内容;我国目前寿险市场上常见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以及实际应用能力。

  考试内容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人寿保险的概念;熟悉人寿保险的主要特征;承保风险的特殊性、长期险种的储蓄性、保险期间的长期性和精算技术的特殊性的主要含义。

  (二)人寿保险的基本类型

  掌握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中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的基本含义和主要特点;掌握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中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人寿保险的基本含义和主要特点。

  (三)人寿保险的标准条款

  掌握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受益人条款、自杀条款、年龄误报条款、不可抗辩条款的主内容,并能够在保险实践中加以准确运用;了解保单货款条款、保费自动垫交条款、意外事故死亡双倍给付条款、保单转让条款和红利及保险金任选条款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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