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大纲要求,2006年大纲所涉及的参考法规均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发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据此,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独立审计准则均不属于考试范围。
200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
导言
注册会计师作为向社会提供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执业人员,应具备与其执行业务相适应的知识与技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目的就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了加入行业应当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分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五个部分,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了执业所具备的处理信息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本大纲分别规定了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五个科目的基本要求和考试范围等,并列示了主要参考法规。
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考试大纲
一、基本要求
为考察考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本科目要求考生能够:
1.确定审计责任和审计目标;
2.计划审计工作;
3.掌握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基本原理;
4.熟悉审计循环的内控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掌握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6.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基本原理;
7.掌握从事其他鉴证业务的基本原理。
二、知识要求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概论
1.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1)西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
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形成
③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
④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历程的启示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演进与发展
①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演进
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
2.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概念
(1)审计的概念
(2)审计的类别
(3)审计的目的
(4)审计对象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其他审计的关系
(1)审计监督体系
(2)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关系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二)注册会计师管理
1.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
(1)报考条件
(2)考试组织
(3)考试科目与成绩认定
(4)注册登记
2.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2)审阅业务
(3)其他鉴证业务
(4)相关服务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1)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会计师协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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